第十一屆校園文化藝術節組委會
活動宗旨:
為慶祝我校建校二十周年,活躍學生的課余文化生活,陶冶學生情操,倡導積極向上的價值觀,展現當代學生的風采,我校特舉辦歌詠比賽。
活動目的:
通過此次歌詠比賽,加強同學們的集體榮譽感,能夠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。
一、活動主題:青春校園﹒多彩生活
二、參加人員:初一、初二、高一、高二所有班級。
三、活動時間:5月20日、21日
四、比賽地點:待定
比賽要求:
1、演唱內容:①鳳華學校校歌(校歌為必唱曲目);②自選歌曲一首,內容積極向上。
2、演唱形式多樣化,可采用齊唱、合唱、領唱、朗誦加演唱等不同的演唱形式。
3、演唱者表情自然、大方,著裝要統一、整潔、美觀。
4、各班可根據歌曲內容自行設計動作和準備道具。
5、各參賽班級必須有一名指揮,指揮手勢要到位,節拍感強。
6、參賽前以抽簽形式決定本班參賽順序。
7、各班于4月28 日前將參賽曲目報于藝術中心,包括歌曲名稱、班級、歌曲簡單介紹等。
五、評分標準:
1、演唱者聲音整齊、音色統一;歌唱聲音要清晰、和諧。(20分)
2、演唱者的感情要到位,能夠較好地表現出歌曲情緒,表現歌曲的音樂形象。(20分)
3、能夠準確把握音準節奏,吐字準確清晰。(20分)
4、服裝統一、整潔、美觀。(20分)
5、指揮節奏準確,有表現力和感染力。(20分)
注:以100分制進行計算。去掉評委打出的最高分和最低分,最后算出平均分。
六、獎項設置:
初中組設一等獎一名、二等獎二名;
高一組設一等獎一名、二等獎二名、三等獎三名;
高二組設一等獎一名、二等獎二名、三等獎三名。
2017年4月18日